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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1月20日讯 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泉州市出台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可直接凭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监管账户、充当首付款的政策后,泉州全市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38.50亿元,同比增长23.64%,创历年新高;办理逐月 还贷 74.55万 人次 、10.60亿 元,分别 同比 增长 22.19%、28.48%,为职工大大减轻了还贷压力。
据了解,去年,泉州多轮出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包括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至20%、降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放开住房面积限制、延长贷款年限等,有力促进住房消费;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每人每年可提取不超过7200元(全省最高);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方便在外创业人员回乡购房置业,满足部分跨区域生活和养老需求的购房需求。开办至今,泉州全市共受理异地贷款546笔,金额达2.67亿元。
(记者_陈青松)